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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是一名离了婚的中年女人,没有孩子,离了婚后,我不想步进第二次婚姻,于是我通过别人的介绍于2008年4月份的时候领养了一名男孩,当时有孩子母亲的送养手续。男孩抱回来时才八个月大,现在已经五岁了。当时是孩子的妈妈送养给我的,孩子的妈妈说:孩子的父亲是个有妻子儿女的人,对她母子俩不管不问,她连买奶粉的钱也没有,日子实在是没法过了,于是想到另嫁他人,将孩子送人。想到她的难处,抱孩子回来时,我给了孩子母亲一万六千元抚养费作补偿。 没想到孩子抱回来才十来天,孩子的伯父(孩子父亲的哥哥)竟然报了警,说我拐卖人口,一晚带着孩子的母亲和派出所民警找上门来索要孩子,当时我同意把孩子还给他们,前提是要求他们把我给出去的那笔费用还给我,民警同志也同意我的请求,因为当时孩子的母亲在场承认是她送养的。 过了几天,我没见孩子的父母上门要孩子,于是我和家人去到地方派出所去要求他们如果是要孩子的话,赶快来抱回去。但得来的是却是孩子的母亲打来电话一再道歉说不应该打扰我们,并一再要求我不要把孩子交给孩子的伯父,而孩子的伯父也没有再上过门来吵闹。于是我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我就安心的带着孩子,还给孩子办了户口。 日子简单地过着,2010年大概是4、5月份的时候吧,有一天,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要求我去一趟派出所,于是我和家人去了,派出所只是循例的问了一遍我领养孩子的事,就叫我们回去了。去年(2011年)一整年都平安的过来了,但在2012年1月5日的时候,派出所的同志又来到我家,说孩子的爷爷已经多次去派出所闹事了,派出所的同志都以孩子父亲不到场为由不以受理,(据调查,孩子的父亲因吸毒打架被刑拘了,还被判了刑,判得还不轻呢。)于是孩子的爷爷就把派出所告到检察院去了,于是派出所的同志又上门来对我问了一次领养孩子的经过。派出所的同志还说,这件事可能要上法院,由法院来判了,请问苏律师,如果要上到法院的话,我这件案子的胜算有几成呢?还望您百忙中抽一点时间回复我,感激不尽!!!

民事相关
2012-01-04 17:35: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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