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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1年8月,我的家人因为土地与人发生纠纷,对方拿出随身刀扎我家人三刀,对方与当地派出所关系至深,报案无人过问。而我家人缺乏法律知识,自行住院治疗,没有做伤害鉴定,此时不了了之。然而今天对方督使当地派出所将我家人拘留。请问我将怎么拿法律手段解决此事,希望得到帮助。

民事相关
2012-01-04 17:45:5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伤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的家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的家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的家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伤人者致你的家人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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