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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网友认识了2天,他要求见面,见面后她说冷,我们就开了房间,发生了性关系,她说我没有给她买礼物,我说包里的钱你看着拿吧,她拿走了我所有现金,正在争执的时候,警察进来了,并把我们带到了公安局,认定我是嫖娼,还要通知家人,拘留15日,好说歹说,才罚款5000圆,没有开收据,也没收了那1900圆,我感觉很郁闷,请高手指点一下我应该怎么做比较好

民事相关
2012-01-07 23:12:2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应该不算嫖娼,如不服公安机关的决定,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不是嫖娼,可以要求公安退款。
  • 不是嫖娼,可以要求公安退款。
    与对方认真沟通一次,作为专业庄律师掌握的赔偿标准、程序规则、诉讼核心权力支撑点可以作为你的最后维权手段。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 不是嫖娼,可以要求公安退款。
    与对方认真沟通一次。
  • 不是嫖娼,可以要求公安退款。
  • 应该不算嫖娼,如不服公安机关的决定,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本律师特别提醒,任何法律问题都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况且有些事实真相在以非专业的目光审视后所作的描述,不一定符合其原始法律状态。因此,在看不到原始 材料,听不到您对你咨询的事件的详细叙述的情况下,本律师仅仅是根据您的简单描述,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咨询意见,该意见仅仅作为您分析的参考,而不能、也不 应当直接作为您处理法律事务指导法律诉讼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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