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价格认定中心 已经发出的裁定书中明显存在着很多问题。
1 物价评估中心在评估被损毁的物品时,被损物品比市场价高出多倍(很可可能是受委托方影响造成的不公正结果)。
2被损坏物品多为使用2年的旧物,该价格中心均未作折旧处理。鉴定结果中均列举为9成5新.
3同时被损毁物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计价之后,而后又单独把被损物整体的内部物件单列出来进行计价。
重复计价导致评估的损失价值与实际损坏价值严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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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重新鉴定未获公正结论,
能否直接检举向物价局纪检部门检举价格中心办公人员的不公正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