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离婚两年多了,共同有一个女儿。离婚时孩子经协商给了我。前妻一直住在我们的房子里。房子是农村宅基地建房,宅基地没有过户到我门下,但有分家单 户主是我的名字。其中正方4间是我父亲所盖为我们结婚用房,其他偏房是我们共同所建。请问我和她怎么分割这个房子。另外我想单独立户口(把我的户口单独掰出来),前妻的户口还可以再立在这个门牌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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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用立户,让你妻子的户口迁出或者单独立户。宅基地不可以继承,房子可以。中间四间房子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可以不分,偏房应当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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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不用立户,让你妻子的户口迁出或者单独立户。宅基地不可以继承,房子可以。中间四间房子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可以不分,偏房应当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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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应当可以处理,省内可致电,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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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房子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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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案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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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看房屋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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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案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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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房屋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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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