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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年7月17日,楼上宋姓老太太家跑水,将我家厨房还有我父亲的卧室淹了,当时我的手机在父亲的卧室中充电,也被水泡了,家中的毛毯、父亲的棉被、屋中的壁橱,厨房里的大米、白面各种生活用品都被水泡了。当时老太太家中无人,等回来后认为我家提出的2000元赔偿金是想讹人,她不同意,只想赔300元,在一个多星期协商期间内她家又跑了两回水,以前跑水她家中有人,上楼告诉一声跑水了,赶紧收拾,个人收拾各家,也没跟她家要什么赔偿,现在,她家中无人,自来水开关也开着,,自己跑几个女儿家一呆一个多礼拜将近半个月不回来,完全不管同楼的邻居怎么生活,开关关上没水喝,开关打开被水淹。被逼无奈只得在通往楼上的自来水管上安了一个阀门,我无权限制任何人用水,包括她家,在楼上的住户来要水是打开,平时就关上,那也无法完全避免她家不跑水,因为她家水管开关根本就不关,只要送水时间稍微长一点还漏水。 在11年春节大年三十的晚上,楼上的住户要水,送水后不到十分钟又开始跑水,她家还是无人在家,我们两口子从天黑开始收拾,一直收拾到天亮。 在这期间反复也谈了几次就是不同意我家提出的2000元赔偿,在谈的期间她家厕所也开始渗水,通知她家维修至今也未动工,一来谈就是要水,把我家淹了的事只是口头道歉,不谈赔偿。期间发生过几次口角。 12年元月4号法院来电话说她家把我家给告了。我想问一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做?我会不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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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6 13:58: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