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离开原来的医院,去外地一家医院上班。可是,需要原单位出具证明才能变更职业医生地点。可是,原来单位就是不给办理手续。并扬言说让我打赢官司再走,我不想打官司。还有别的途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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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只能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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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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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符合条件,应当可以处理,省内可致电,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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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