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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上网时偶遇同学,几个孩子让我的孩子出来,被打,然后用刀捅至轻伤,我想为孩子讨个说法。只因那几个孩子未满18岁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2-01-09 10:18: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年满十六周岁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可以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如果有未满十六周岁的,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与对方认真沟通一次,作为专业庄律师掌握的赔偿标准、程序规则、诉讼核心权力支撑点可以作为你的最后维权手段。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 追究刑事责任,要求对方赔偿
  • 诉讼解决。。。。
  • 如果是轻伤,免责的年龄是16周岁,如果不满16周岁无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只要案发时已满16周岁就应当按照刑事案件办理。不满18周岁只是一个从轻的情节。另外即便因为年龄问题无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也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详细情况请向本律师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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