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份提出辞职,但没有提前一个月,只提前一个星期,老板不给辞职,然后扣留我7-11月份的提成,说年尾给我结算,要是到时不结算,我该怎么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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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随时提出离职,并且追索入职之日起至离职之日的双倍工资,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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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与员工在用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自用工第二个月起,应支付双倍工资,但自用工满一年后,自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仅是两个:(1)自用工第二个月起,应支付双倍工资(2)自用工满一年后,自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你不能据此马上辞职
2、如果你能证明你曾和用人单位约定提成是你工资的组成部份,则你可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苏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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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