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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十年前在徐州承包了排洪道堤坝种杨树,合同即将到期,杨树已经成材,现在清淤需砍伐280棵树 仅赔偿3000元,也没有什么条文,负责人称上级本没有赔偿计划,这些都是争取来的,请问合理吗,国家有相关赔偿文件吗?

经济相关
2012-01-06 13:38: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无论是因为什么占地,地上附着物都要予以赔偿的。你这赔偿明显偏低。
  • 你好,按照你们的合同去处理
  • 无论是因为什么占地,地上附着物都要予以赔偿的。你这赔偿明显偏低。
  • 无论是因为什么占地,地上附着物都要予以赔偿的。你这赔偿明显偏低。
    在现在的材料中,看出侵犯的法益应当不只一种,应当及时维权处理,庄律师,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 无论是因为什么占地,地上附着物都要予以赔偿的。你这赔偿明显偏低。
    可以办理,对于已经出现潜在法律风险的事由,应当果断的保存与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在庄律师的协助下,在某个关键的诉讼程序之中发挥重大的作用,是最好的方式,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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