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不到3个月时,单位想开除我碍于劳动法采用挤兑的方式,在此期间同事动手打我造成先兆流产,而后报警,直到孩子出生,此案一直没结案,连医药费还是我自己掏的。这段时间情绪一直很差,影响胎儿发育,后检查出胎儿泌尿系统发育畸形,出生后重度肾积水,但我没有直接证据,医学上这个病没有明确的成因,医生说和生气有一定关系,但不能肯定就是这个造成的。请问我应如何为孩子和自己讨回公道?打我的人能构成什么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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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情况比较复杂,要点有以下几点:
1、追究对方的刑责,法律上的标准为构成轻伤以上的危害结果,这个得做伤情鉴定,不知您当时有没有申请
2、您的身体受到伤害,可以主张民事赔偿,主要有医药费、误工、交通、精神抚慰金等等
3、孩子出生畸形,要证明和殴打以及其他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个维权的主体是孩子,您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主张,但是该案胜诉的几率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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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咨询专业庄律师,获取前沿司法实践,避免判断失误,较为妥当。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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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对方认真沟通一次,作为专业庄律师掌握的赔偿标准、程序规则、诉讼核心权力支撑点可以作为你的最后维权手段。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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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