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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零零九年结婚到现在,我老公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二零一一十二月份,我不幸怀孕,经检查是宫外孕,手术是右边输卵管切除.现在他不想要我了,我想问老公有权利代替家人签字吗?我想得到赔偿!

民事相关
2012-01-05 22:48:1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自2004年我国婚姻法解释二实施后,法院对于单独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是不予受理的,但如果对于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有争议,可以起诉至法院。同居期间的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按如下处理: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若另有不解或涉及具体操作则需要进一步与律师沟通,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加详细了解情况,从而全方面指导你更好保障合法利益。如有需要可联系杨鹏律师 ,或来办公室面谈。
  • 没有结婚登记就不算夫妻关系。你所谓的老公无权签字。至于赔偿,这是个要研究的问题。
  • 没领结婚证不是合法夫妻关系
  • 你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 你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与对方认真沟通一次,作为专业庄律师掌握的赔偿标准、程序规则、诉讼核心权力支撑点可以作为你的最后维权手段。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 你们不是夫妻关系,具体请来电或到律师所详询
  • 你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与对方认真沟通一次,作为专业庄律师掌握的赔偿标准、程序规则、诉讼核心权力支撑点可以作为你的最后维权手段。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可以办理,对于已经出现潜在法律风险的事由,应当果断的保存与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在庄律师的协助下,在某个关键的诉讼程序之中发挥重大的作用,是最好的方式,省内可致电,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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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