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强拿硬要外地车辆1000元,是否达到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情节严重的标准?是否可以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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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1、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
2、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
3、追逐、拦截、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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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有需要找派出所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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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有需要找派出所的处理
可以办理,协商不成,可将事实经过及详细法律规定以书面诉状的形式确立下来,依照责任的划分确立诉讼请求,庄律师提供诉讼策略及答辩技巧,恳请法院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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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当地有类似的判例;
你说的这个案子 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标准 要看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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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