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过程:我父亲认识的一位同事,自10年12月起,以高利息(月息10%-15%)的形式,先后向多人借款进行股指期货的操作交易,至今已有13个月,而此人现在面临巨额亏损无法继续周转操作的现状,初步估计已经亏损有600万元以上;
请教:1、我父亲此同事若因此资金亏损而逃跑,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2、若有借款人报警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受理么?公安机关若受理,是否有权利冻结以借款人自身开通的银行账户?
3、请问借款人此种高息借款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