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李四于2011年1月到我行办理最高额房产抵押贷款,房屋价值为120万元,抵押额度为60万元,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其实际借款30万元。2011年2月李四用上述房产为张三在我行抵押担保30万元,签署了房屋抵押担保函。2011年5月张三在我行贷款形成不良,同时李四在我行借款未增加,请问李四用房屋对张三的担保成立吗?可以执行李四的房产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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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保函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话,不能实现抵押权,但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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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保函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话,不能实现抵押权,但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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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保函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话,不能实现抵押权,但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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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