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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新保险法条款规定,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购买重疾险之前,故意隐瞒了自己的某些病情,按原条款,投保人日后出现相关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但新保险法实施后,如果投保人的这一重大疾病在两年内没有发作,此后再发作,保险公司必须给予理赔。请问如果我重疾保险理赔过是否还可以继续投保重疾?

合同纠纷
2012-01-05 13: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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