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家几年前雇佣一外地男子照看老人。后老人送疗养院,不再雇佣他。这名男子无身份证,不愿意透露自己姓名籍贯家庭情况等信息。几个月前这名男子找到朋友家,说自己没地方住,也没找下工作,朋友父母觉得他可冷,便收留他在自家老房子居住,不是还接济下他。不久前这名男子患病,送医院治疗无效死亡。住院费是朋友父亲给掏的。目前朋友很迷茫,不知道出这个事情该怎么办.请问我国法律法规有没有相关的规定,这种事情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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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
可以办理,对于已经出现潜在法律风险的事由,应当果断的保存与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在庄律师的协助下,在某个关键的诉讼程序之中发挥重大的作用,是最好的方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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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
符合条件,应当可以处理,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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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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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