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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驾驶一辆雪弗兰乐驰汽车从金虹西街自北向南行驶,临近街口红绿灯约5米处,对面恰好一辆汽车相向行驶而来,当时来车已经过红绿灯路口,且速度较快,我为了不与来车保持距离避免刮擦,方向稍微向右转了一点,当时我车接近红绿灯路口行驶速度约10码左右,此时,我车右前方有一位老人同向在行走,行驶间,我车右后视镜与老人的左手臂刮擦,导致老人失去重心,跌倒侧坐在地。我迅速下车,扶起老人,询问是否碰伤,是否需要去医院检查,老人还清醒,走了2步路后靠在旁边的车上说不用,我又问老人家住在哪里,当时有2名路人经过。之后我又将老人搀扶进我的汽车后座,送至六虹桥不远处的老人家厂门口。老人的亲属发现了我和老人过来,一起搀扶进厂,并在保安室搬来一张椅子坐下。老人的几个亲戚走出来,我问是否需要送医院检查,并主动讲本人联系号码给了老人的亲属,亲属们又将老人用车送去了温一医八区,并告诉我可以先走,有事可以再联系。我回去后等待老人的伤势,下午16点20分,老人的亲属打来电话让我去医院看望。到了医院,据了解,老人坐骨关节骨折,需要做手术。

交通事故
2012-01-04 11:11:2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