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帮朋友于2012年元旦晚上在一小饭店吃饭,共有11人,都喝了酒,结账时因多算了一盘菜发生口角,饭店老板和老板娘说话很难听,差点打起来,最后我朋友按实际费用付账后就走了,有5人先会宿舍休息了,余6人在街上买奶茶喝,一个人发现手机不见了就回去找,几人也陆续跟着去了,然后再次发生口角,其中一人被老板娘打了一巴掌,另一个朋友就拿了一把椅子砸到桌子上,老板拿起一张椅子就向先前被老板娘打的那人砸去,被后赶到的朋友一下挡住,手上胳膊上都有受伤,但他并没还手,随后赶到的2人夺下椅子打了老板一下,混乱中朋友他们也就跑了4个,先前挨打的人没走,最后110来了,问过之后带会派出所后又回工地把余下5人全带了去,几人中最大的一个24岁,小的18岁,他们在建筑工地做装潢,现在被刑拘了,饭店老板就脸上被椅子砸了一个三角口,缝了11针,还说有脑震荡,具体什么就不清楚了,派出所说是刑事审查,已经在3日晚送到拘留所了,要一个月左右,马上就是春节了,我想问下他们要刑拘吗?而且刑拘不是不超过15天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