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之前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且放了定金,为了购买房子我们来到售楼部签正式合同,但在签合同时发现公摊高达30.38%;而签订协议当中并没有标明公摊面积情况,只注明总面积和总价格;经过我们和开发商商谈,开发商不愿意减少公摊,而后将我们告上法院 要求我们履行认购协议,如果不按认购协议执行,定金就不退,请问我们这样情况应该如何解决对自己有利;请律师帮我提议解决,法院已经发传票给我们了12月28日发过来的
-
房屋公摊面积国家没有法律予以规定上限,开发商无论公摊多大比率都不违法,因此,该诉讼对你相当不利。
-
带上材料来和吴律师面谈。
-
带上材料来和吴律师面谈。
标准的侵权,应当及时处理。
-
带上材料来和吴律师面谈。
标准的侵权,应当及时处理。
可以办理,对于已经出现潜在法律风险的事由,应当果断的保存与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在庄律师的协助下,在某个关键的诉讼程序之中发挥重大的作用,是最好的方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
建议带好材料直接与律师面谈.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