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个本分的人, 因为点小事,和别人起了口角, 我们家和他们家还有点小过节。 当然了,后面的事就是他们动起手了, 回家后,那家人还有几个人到我们家门口踹门,并且踹倒我母亲,我表示当时不在场,如果在,我定然不让她好过。没办法,这时候肯定不能去找了,只能通过法律。 因为我们家和他们家的事,只要有事基本都走公安。
所以后话来了,公安来了。 带着我母亲去录口供,我母亲的话说,就是派出所给了张白纸,让签字,我母亲也不懂这个,就签了,会不会被人弄事了呢?还给了张对方诊断书, 但是这个没签。
对面那家人,说是丢了项链, 又受了伤。
这个会对我们造成哪方面不好的影响什么的?我们又该怎么做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