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持身份证真的可以到交警办理强制报废吗?在那个交警办理?那为什么车管所不可以报废,这些报废的应该属于车管所管的吧?

其它综合
2012-01-05 12:27: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实践中都是车管所办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的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102号令)第二章第五节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汽车报废办理程序
    1、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 具体请向当地车管所咨询!
  • 具体请向当地车管所咨询!
    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咨询专业庄律师,获取前沿司法实践,避免判断失误,较为妥当。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