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前几个月再一家单位开箱货车,有一次倒车给一个行人碰倒了,行人就是一点擦伤,事后送往医院,也没住院,费用什么的保险都有,前几天因为和老板有些矛盾,他就给我辞了,可他还欠我一个月工资没给,我问他要,老板的意思是说等这个事交警队处理完了,才给我开工资,还说要扣我交警队拖车费,停车费,还有什么肇事之后下一年保险浮动钱,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合理么,有交通事故他就应该拖欠我工资么?我是否可以让他立马给我开工资,或者我可以去劳动局起诉他么?而且我在他这干活,他一直都没跟我签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