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南市区,城隍庙动迁到浦东昌里小区,分到二室一厅。当时父母亲一间还有最小的弟弟一间。父母亲分别在2005年和2009年相继去世父母亲也没有留下什么遗嘱,当时弟弟的身体也不是很好,我们兄弟姐妹也没有去和最小的弟弟去谈父母留下一间房子的问题。在2010年兄弟生于肺癋,久治无效在2011年11月去世,接下来我的弟媳妇说你们兄弟姐妹没有继承的份,更何况我的弟媳妇的户口是在2010年底才迁进来的,请问律师,我们兄弟姐妹4个是否有权利继承父母一间房子的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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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产证上有你父母的名字,你们有权要求继承他们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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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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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兄弟姐妹对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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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留房产由你们兄弟姐妹继承。弟媳妇无权继承。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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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依法继承父母遗留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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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兄弟姐妹均可以要求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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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当然有权利继承你母亲的房子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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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不是你父母的,子女无法继承!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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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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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