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下,我们那2009年04月房屋整体拆迁,我熬到2009年十月才拆的,我老婆当时已怀小孩子,于2010年1月出生,2010年3月上的户,当时拆迁部门说小孩子都有面积,享受同等待遇,骗着我们把拆迁协议签了。(我们那拆迁协议,安置协议是分开签的)可2010年7月签安置协议时却说小孩子拆迁时没有出生,只有30平米面积。找过拆迁办的,他们却说当时谁答应你的你找谁,要么就是我做不了主你找上面,反正就是互相推诿。按其他当地独生子女同等情况应享受85平米面积。到现在,全村的房屋都还没有安置下来,可我的小孩都已2岁,面积没有,过渡费也没有,按国家政策我的情况怎么办,应该找什么部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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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当地政府解决,征地拆迁都是政府的事,如果推诿那是行政不作为,可以复议也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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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咨询主管部门。
如需法律帮助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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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已回复。
如需法律帮助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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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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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拆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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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补偿政策确定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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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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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