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经过是这样的:两个人因为一些事争吵起来,对方先拿砖头动手打人,砖头被人夺下来,对方还要打人,后来我为自卫用手指划破了对方的胳膊(只是划伤一点皮)后经派出所证明对方不构成轻微伤,后来派出所将我拘留半天并罚款200元钱,为什么不拘留对方,是他先动手打的人,我只是为自卫而还手,为什么要拒我还罚我钱?

损害赔偿
2011-12-31 12:57: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一般打架拘留多少天
刑事辩护 67614
打架被刑事拘留判刑吗
刑事辩护 3065
打架轻微伤赔付标准
民法典 2290
打架轻微伤赔付标准
致对方轻微伤怎么判刑
民法典 1010
致对方轻微伤怎么判刑
债主住到欠债人家里怎样处理
债务追讨 255
债务转让怎样操作才是合法的
公司债务 115
债务人死亡了该起诉谁
债务追讨 150
债务人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追讨 70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 80
债主住在欠债人家里的犯法么
债务追讨 9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