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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初中时2004年被我的一位我爸的朋友强奸,我称他叔叔,当时情况是这样的,我家离我上初中有点远,这条又是星期五,当时看见我当事人我的叔叔,他说他正要去我们哪里,他说送我回家,结果他开车开到中途,他说他要去去树林里拿样东西叫我等他,结果他进了树林约3分钟,他就叫我,他一人拿不完叫我去帮他一下,结果我就朝他去的方向走去,到了哪里我什么也没有看见,他突然向我扑过来把我强奸了,之后我一直不敢说,以至于这样我我的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后来成绩下滑,甚至逃学,事不久,他又也要把我和他的事,告诉我爸们为由,又一次强奸得逞,后来我和同镇的啊勇(现在的老公)结婚并有了小孩,结果他趁啊勇外出打工之即,他又来到我家叫我和他发生关系,如果我不从,他就把我们的事情告诉给我老公,我非常害怕,结果就这一次,又被他强奸,就这次强奸中导致我怀孕,并把小孩生了下来,我一直把真相蛮我老公,他现在已经知道小孩是他的,一次又一次来威胁我,我处于无赖,就用谎言的形式告诉我的老公,而且我现在的老公也知道了情,我的家人已知道了 ,都动员我找回尊严,用法律把它告上,还在还可以吗,请各位老师帮帮忙

民事相关
2011-12-30 21:02:2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