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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湖南湘阴人,城关户口,夫妻二人在家均无工作外出打工,已育一胎/男孩.本人在2008年3月份,因胆结石返回湖南手术,术后返回深圳打工,医生说手术后三年内不可怀孕),年2009年的春节返乡过年,2010年3&4月才发现意外怀孕,当时因身体不适流产,於2010.10月产下二胎/男孩.并且在当时十月份的人口普查时已有及时申报,请问这种情况可否申请减少社会抚养费.现要求罚款7万,后说至此不能小於3万,我在湖南的家没钱没房,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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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0 13:15: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