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于08年期间给一建筑公地运送建筑材料,当时没有给我结算,给我的单据上盖有公司项目部的工章。【在之前已经和工地的负责人合作过好多次了】后来找公司的负责人他们说不管,让我去找当时收我料的人,可是找不到当时收我料的人。我就报了公安局。后公安局以诈骗嫌疑刑事拘留了当事人,后检察院说证据不足,让补充侦查,把嫌疑人取保候审。可是公安局也补充不上材料。后案件一直没有进展。我于2011年5月份起诉了该建筑公司,7月份开庭审理,公司的代理人说什么也不清楚,一直推脱。后休庭,经过法院多次联系嫌疑人,后嫌疑人也被列入第三人,11月份1号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第三人的代理人说【先刑事后民事】审理结束后。法院的庭长也说是先刑事后民事。法院一直没有给我出具判决书,法院的办案人员说,等公安局结案了他们才能出判决书。法院真的不能判决吗,我起诉至开庭已经等了8个月了。现在已经快年底了,我真的是走投无路了,我很着急,请律师帮帮我,他们说的对吗。谢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