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一家公司下得一个业务部门。开始答应试用期3000 但考虑我刚出社会没经验 经理跟公司反映说只能2500元 转正后4500元 并把三个月扣下来的1500元补给我。换言之,转正后第一个月工资6000.交三金。等到三个月后,被告知部门没做出成绩,将我的工资变成3800块,1500也不补给我了。说第四个月公司跟我签。等第四个月月底前3天,我被通知试用期未通过,次月10发我工资。我很生气,公司没有打卡 发工资是每月用银行卡发我的(银行卡公司代做)不知道什么可以用来做劳动关系证据。求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