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本人于去年9月份在西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开发商只给开了收据,说是正式发票要到交房时才给。现在我马上就要交房了,再次问及发票的事情,他们又推说得到办理房产证时才能开,但是这样又不知道要等多久。所以,想请问,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国或西安市对此有什么法律规定?我应该如何维护我作为消费者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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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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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法,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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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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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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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