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船务代理公司的,货是我找的,船也是我找,我是中间代理商,我司分别与船方和货方都签有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船舶要到指定的港口装货,其中该船因为上港卸货原因慢,退迟2天才到港,而到启运港时,因为码头当时没有泊位,而且风浪大,该船在启运港等了3天,船东在第3天时说不装此货,已经等了3天不想再等,为此我司准备给货主协调此事,给他换船。货主非常不愿意换船,在协商过程中发生争执。货方直接找到船东协商,说给船东在原来与我签的价上再加3-5元,具体加了多少我不知,但是船东有意向我透露。之后我再次打电话给船上让船上还是装走此货,因为必竟货已从厂里拉出来了。没想到船东让我别管此事,说有人直接找到他给他更高的价让他走。当时我的就说,如果是这样,那你把定金退回来,你跟谁签都不管我的事。结果他不退,后才知是货主直接到找船东说加价,而船东想甩开我,定金又不退回与我司。这是因为货主不让他退,因为定金也是货主打给我,我再打给船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