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给人家做什么检查什么的然后卫生局说他没有资格就没收了身份证,他们有权利没收身份证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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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押身份证
可向上级部门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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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有关规定,除公安机关对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执行强制措施的人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办理涉及公民权益事务时,可以要求其出示居民身份证,但不得扣留或者要求作为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6条规定:对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
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19条规定:人民警察有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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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无权,建议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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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没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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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