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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现有xxx村甲方卖主xxx宅基地壹处(位置东边xxx西边xxx)转卖给乙方买主xxx,作价壹万陆仟元整,并有乙方xxx一次性交给甲方xxx壹万陆仟元整,作为宅基地转卖金。自此协议生效之日起,如遇国家扩建,道路拆迁或村规划开发时,应以甲方xxx名义向单位或村委申请赔偿损失,并所得钱物归乙方xxx所有,此后双方如有违约,各负法律责任。特此证明(此证明一式两份,自协议达成之日起生效)宅基地原户主是(甲方女儿的),是父亲签的这个转卖协议,这个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是否女儿有权收回宅基地。

民事相关
2011-12-29 10:49: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