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今年7月借3万,十月中旬到期,他是黑龙江人,有欠条,但是过期不还,他是黑龙江人,我在北京,我们是在北京签的欠条,怎么处理?问题是他现在人在北京,但居住不到2年,也没办暂住证,另外他现在具体住在北京那个区我也不知道了,他搬家了,就是想赖掉这笔钱.这算是诈骗吗?如果不是,我是在北京那个区起诉他合适?另外我知道他身份证上的地址,他身份证地址是黑龙江的,他是黑龙江人,他家地址也有,就是不知道他父母搬没搬走,可以在他身份证地址的法院起诉他吗?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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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他身份证地址的法院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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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他身份证地址的法院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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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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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他身份证地址的法院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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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他身份证地址的法院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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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在他身份证地址的法院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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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