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4月借4万多给一个吴姓朋友,当时写了欠条也按了手印还款时间是12月26日,因为是朋友当时也没有索要任何抵押。但是在之后两个月内我从其他途径得知他在借我钱之前已经欠了一身的债,尤其是一家民间借款公司他和过街老鼠一样到处躲债,当我得知这些后我一直向他催讨还钱,因为他的信誉已经不值得我相信。但是他每次都以欠条的还款时间未到拒绝还钱,没有办法我只好一直等。但当中断断续续一直打电话催他,他都以没钱和时间未到拒绝还钱。到了12月26日还款时间,但他已经离开兰州2个多月,电话也停机,谁都找不到他,租的房子也不住了。只听说去了银川找他父亲,但谁都不知道住哪及联系方式。他在兰州只有一个爷爷,我也去找过,但他爷爷就是不肯告诉我他的去向。他的名下没有任何房产、车。工作也早在几个月前不干了,而且以满18岁,还无法像他父母索要,我身边还有一个朋友也是被他借5万元钱一直不还,现在他人消失了,难道法律就拿这种人没办法了么?如果可以我想请为律师打这场官司,我要告他,还要赔偿这段时间的精神损失,不知道可以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