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开货车把一十二岁放学小孩撞成锁骨骨折,轻微的所以没动手术,不构成伤残,听对方说花了医疗费五千多元左右,小孩住院十天左右,全好了,交警责任认定说我哥负主要责任,小孩过马路没家监护负次要责任。医院出的票据上没有写需增加营养,请问这种情况这种情况我哥应支付那些费用,营养费和误工费要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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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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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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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护理小孩的人的误工费要出,营养费不构成伤残不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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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