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五岁孩子被撞 股骨骨折 腓总神经损伤 第一次手术接骨出院 手术后三月神经没恢复 还要二次手术取固定物 对方要求处理 孩子还没康复 我现在不想处理 对方还说出院后再不负责 请问我该怎么办?交警队说出院后可处理 是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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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可以带着材料和当地律师谈一谈,帮你安排一下事件的基本时间、处理程序、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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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赔偿.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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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之日起伤情稳定办理出院手续后满三个月后即可进行伤残鉴定,之后可以诉讼至事故发生把车主、驾驶员、运输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进行一并赔偿。孩子伤情较重,尽量不要私了,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并委托合适律师进行风险代理诉讼维权(就是先打官司,后支付律师费,一般在案件实际赔偿金的10%左右)
追问:孩子伤还没好 我们想暂不处理 交警队说可以出理了 我们能不能拒绝处理 责任书什么时间划分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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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1年,也就是说只要你在事发后1年内都可以处理此事的,及时交警不给你们处理,你们还是可以依据事故认定书向法院起诉维权的,赔偿项目都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对方赖不掉的。至于二次手术的费用你们可以在做伤残时一并做上,这样在处理时就可以一次全部处理清楚,至于你说构成几级,这个必须要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关进行鉴定的,但是根据你孩子的伤情伤残肯定是有的,这块的赔偿项目也是很多的。及时调解的话那么在调解之前也一定要委托律师给你们算出一个详细的赔偿清单,这样你们才不至于吃亏的,一旦协商不成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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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母亲在孩子定残之前为了照顾孩子的请假对应的误工(工资待遇)可以计算至护理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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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发后1年内都可以处理此事.伤残等级必须等做了伤残鉴定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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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