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丈夫于上月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现他老家要来争遗产.他有一继父跟他母亲生活二十几年,未有结婚证,但对他有抚养关系,这种情况他继父有继承权吗?另我在结婚前购一房产,写的是我个人名字,但是房产证是婚后下的,婚后共同贷款连利息28万,这种情况房产他们能分得多少金额?房子购买总额352680.是以共同还款部分来分还是要以房子现价来分还是共同还款增值这部分来分?如果继父不享有继承权,其母亲是能分得房产?请不吝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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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他继父有继承权。
至于房产问题,
婚前你支出的部分为你个人所有,婚后还贷部分为夫妻共有,共有部分一半为丈夫所有,丈夫这一半他父母、你及孩子均额分配。这涉及到房产现价评估,分割起来较为复杂。
民事诉讼,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协商不成的,至于他母亲与继父共同生活年限及与他有扶养关系的事实,都需要对方用证据证明,否则你不予认可,他们将面临不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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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丈夫的继父享有继承权,房产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应属于死者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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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