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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计划在服装商厦内转得一店铺经营权。 我与原承租方签订了协议:订金一千元。如双方有一方反悔,就按订金的十倍赔偿。双方都签了字。 对方收了1000元订金并有手据。现在原承租方几天后反悔,请问我能拿到订金的十倍吗?目前还没办理过户,没来得及缴清余款。 背景介绍: 1、原承租方与商厦的经营权合同几个月后到期。 2、到期后合同可以续签订。 3、可以转让经营权。 4、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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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4 17: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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