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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快满一年了,现在公司无故辞退我,让我两天之内交接完走人,并逼着我写了辞职书,不然财务不给算工资。我当时没想那么多,就写了,但是辞职理由就写了三个字“被辞退”。这样的话,是不是还是可以得到补偿的??还有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工合同,不买保险。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会得到什么补偿?谢谢。

合同纠纷
2011-12-24 2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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