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我给邻居供货总值7万多元,因为他付款不好,所以我只做了一半,现还欠4万元;现在他人跑了。原先说工地上还欠他100多万,实际工地上只有42万左右未结;同时他还欠市场里的其他十几个用户(包括业主,送货的,安装的,加工房的)总值40多万。问:1.是否可以起诉让工地上付款?2.报警为何警察不受理我们告他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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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你好:
1、不能起诉让工地付款。
2、你们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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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工地的债权有无到期,若已到期,你可行使代位权。诈骗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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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属于诈骗。但是可以通过起诉,并对其应收款进行保全来实现你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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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被告,然后参与债权分配。因为你这个不属于诈骗,只是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所以警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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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的,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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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