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为了共同利益,经多次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方自愿将现有住房6间和地坝约220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用二套新建的住房作为补偿。住房面积为110至120平方米。甲方在原住房位置内优先选择乙方新建的底楼和二楼各一套住房。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按房屋价值的50%负责赔付。新楼以修好,现底楼为门面二楼住房,底楼二间96.5平方米,二楼一套住房96.5平方米。乙方通知甲方协商说:乙方用二楼二套住房和底楼一间门面作为补偿,多出的平方由甲方付钱。请问这是不是违约。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