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宁户口,男方是来宾户口。我们于2008年结婚,育有一儿一女现年4·5岁半。之前我们一直在南宁打工生活,我生我小孩以后大概半年多时间,他就经常打我,,我忍受不了了。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我们于2009年8月分居,分居后我们就没有联系过,到现在已有两年多的时间了,他现在也是在南宁工作但他具体是在哪里工作我也不知道。我现在想去法院起诉离婚,要怎么办?请律师帮我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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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准备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据包括证明你们分居以及对方家庭暴力等体现你们感情破裂的证据。详询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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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你们感情破裂且对方家庭暴力等相关材料。具体可以电话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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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写一份民事起诉状、证据目录等。
具体你还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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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好起诉状。2.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小孩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感情不好的证据,有财产的也要提供证据。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了解更多的情况,才会有更全面的看法。详询可留言,或打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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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