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的嫁到临沂 我和老公结婚2年多 有个1岁5个月的女儿 我们因为感情不和 整天吵架打架 现在我们想离婚 他说孩子给他。他一向都不怎么疼孩子。还说孩子给了他就和我没关系了,就算孩子死了。也不关我的事。我不想把孩子给他 。怕他孽待孩子,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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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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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间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从有利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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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由女方抚养,2-10周岁的子女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
3、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4、如真想离婚且要女儿抚养权的话,尽早委托律师争取时间
5、第一次起诉离婚如对方没有太大的过错,法院一般不会判离,需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就会判离婚
6、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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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间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从有利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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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间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从有利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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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