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我是江苏籍的,在天津津南入伍的大学生士兵。今年复员时津南区民政局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每年在户籍所在地享受的优待金低于津南区的12000元,达不到12000元的部分由津南区将给我们补上。可现在又告诉我们不享受这样的待遇,我想知道我们是否应该享受这样的待遇……

其它综合
2011-12-24 10:40: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