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份上班,11月12日上午:8点30分下班,刚出门被本单位汽车撞倒造成右腿骨折。单位不赔赏,让肇事司机负责,11月14日单位让我写辞职书,我不写,欠我工资没发,用人单位委托给中介公司了,这个公司说;写辞职,工资才能发,至今没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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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工伤,建议申请工伤鉴定,时效一年。如果留下伤残,可以做伤残鉴定,鉴定的结果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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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多年办案的经验,此类案件纠纷比较复杂,要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确定办案的思路和办法,适用的法律关系也复杂,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直接委托律师处理,需要法律服务时请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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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