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爷爷有公房一套,97年去世后一直对外出租,近几年我三叔自己经营饭店。我父亲(长子)09年去世,最近我刚得知该房产在2000~2005年间被我三叔改为自己名字,此事并未取得我父亲同意。我爷爷子女共5人。请问现在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段取得1/5的相应利益,或等同于我父亲的房屋使用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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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审查房产局过户行为是否有程序违法行为,如有可以行政诉讼告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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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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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就应先找产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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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你无法取得该房屋的相关权益。
建议持资料约见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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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其是否具有继续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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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复杂的。公房不是私有产权,不能适用继承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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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