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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认定书内容不详细

交通事故
2011-12-26 14:11:2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出具,认为内容不详细,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如果确有错误应当纠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第二款“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的规定,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反映,上一级交警部门依照执法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复核,如果认为原认定有错误,应当作出撤销或者变更的决定,指令原认定的交警部门重新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交警队开具委托书 由交警队指定的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机构做鉴定
  • 您好,交警部门出具认定书
  • 去交警队开具委托书 由交警队指定的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机构做鉴定
  • 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情况所做出的,其中只是简单叙述案件情况,并不会详尽的对案情做描述。
  • 司法鉴定由专门的鉴定单位来作,由交警部门来委托。
  • 你问的更不详细,如果是车辆碰撞鉴定,由公安机关提交做痕迹检验鉴定,如果是人身伤害等级鉴定,由交警部门下委托,委托给具有司法鉴定资格单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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