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家乡位于四川仁寿贫困地区,(以前修了乡村公路,由谁受益谁出钱修的),我家不在范围内,没有出钱,今年有将河道土公路修为水泥路,村里要由村民分摊,每人500-700元不等。(修前并没有经过村民同意)修好后,不交钱就不许过车。(原来河道路天晴本可以通车的)并且分摊的钱还没有详细开支说明。现在只有你没有交清费用,只要你家有事找村里办事(开结婚证证明、生育证明等等)就不办,必须交清后在办。请问合理合法吗?

民事相关
2011-12-21 16:18:4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